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呃,會有點~不一樣,
不過,只覺得是習慣問題,根本算不上是怪癖。
到底是誰想出這個串連的啊.......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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呃,會有點~不一樣,不過,
只覺得是習慣問題,根本算不上是怪癖。

我想怪癖指的是,個人習慣上跟一般人不太一樣的狀況吧。
那豈不是要暴露自己嗎?ㄟ…… 
溫哥華記事的拙陶,你害我!!

嗅覺
怪味:不喜歡某些味道。
在樓上可以聞到,樓下進門來的人的香港腳藥膏之類的,更別說剛用完出來的廁所、
公車上男生的出汗後的皮脂味…以致產生一些不妨礙別人的問題,如剛洗完的陶杯出現水腥味,要用熱水過一遍再用;
厭惡拖地後,地板和拖把融合後的味道,以致於老是隨便做做;喜歡吃的東西,如果會在手上留味道,漸漸的也不會想吃,
比如草莓等,洗了手仍有味道,會不敢摸頭髮。吃東西種類也會有影響,有怪味的鴨肉、鵝、榴槤…等,
也不那麼喜歡起士,但是也可以「無感」的讓自己吃下去,不得不的時候。

視覺
變化:只要有一點點不一樣,我大部分都可以一眼看出來。
比如一週見一次面的上課的朋友,變了一點點的眉形,身形,不會跟對方說「你看起來有點不太一樣」
,而是說「你是不是…」。還有第一次見面的人,我很快可以找到他動作、表情、語言之類的慣性,
有時會有掠過一眼就知道大概怎麼回事之類的。所以對抽象概念,可以用讓人覺得容易理解的方式,
舉例比方解釋。甚至睡覺時,如果有人偷看我,我會「知道」,然後醒過來瞪人。

聽覺
微細:可以分辨吵鬧中極微細聲音的存在。
在我的感官裡,巨大之中的部分細節,可以如構圖般解析出來,如聽音樂裡,
可以分出某種樂器以微弱姿態存在著,或睡前聽窗外蟲鳴中,有不同節奏的蟲叫聲一樣;
公車上或公共場所遠處某人的小聲細語之類的。而音樂演奏版本不好,一聽就覺得不太耐煩。

吵鬧:在越吵的地方,反而能快速靜下心來,把文字工作或創作搞定。
因為當聲音都混雜時,覺得自己會自動產生防護罩,聲音跟我之間形成一段互不相侵的距離,
它在那邊、我在這邊。聲音沒有意義時,即聽不清別人說啥之類的,等於沒有存在一樣。

觸覺
喜好:特別喜歡用好的紙張和文具。
從小如果遇到寫起來會咬紙的筆,馬上丟給可以無所謂使用,不覺有啥差別的家人,現在隨身帶筆,
最怕拿到一支難寫的筆要簽自己的名字,覺得把自己的名字都簽醜了,有點受不了。買書或筆記本,要用手去摸看看(很多人用聞的咧),
一摸就知道紙會不會欺負筆。沒辦法用「很多人公用過但洗得很乾淨」的東西,比如茶杯、吃火鍋沒用公筷之類。
比較有困擾自己的是,希望搭公共交通工具,身體不要跟別人有所碰觸,不然會出現嫌惡心情。


美麗的狀態
一個人的:因為星盤上月亮在某個土象星,所以很不喜歡人家來訪。因為我家是我休息放鬆的地方,不是招待人的。
可以來玩,要先預約,臨時來的,恕不接見,即使懶在那裡,也會覺得被打擾了。那是一個人享受的美麗狀態。

不沾染的:不喜歡人多的地方,非去不可時達成目的就離開,比如買書、採購生活用品。沒耐性逛街,服裝美食在工作過程看多了,
沒有特別的興趣,也不買沒用的小東西或擺飾,明明很喜歡史奴比,就是連布偶都沒買。因為髒了,我就會不喜歡。
喜歡自己很自在,不沾染的狀態。最墮落的是無法克制的買書看書、買CD。那是美麗的罪惡。

所有美麗新奇的事務都能吸引我,但是這個狀態消失,就要看「復原」情況如何,比如追求者一出現「不太好」的情形,
像主動幫我挾菜,卻沒用公筷,我馬上閃得遠遠的,謝謝不用再聯絡。


總之感官上,跟外界有接觸到身體的事情,都想保持「意識上」很乾淨的感覺。
喜歡保持自己覺得很「乾淨」的美麗狀態,大概是以上所有問題的原因。

所以我的怪癖,其實只有一個:「意識上的愛乾淨」。其實一點都不怪!


咦,那我為什麼那麼聽話寫出來啊,吼~~~。 2005.08.1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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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reamplan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